今年有望实现按月提取公积金还商贷,这些便民政策今年已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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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提取公积金还商贷,今年有望实现!近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传来消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在下半年适时推出按月提取公积金还商贷试点业务。
新政有望下半年推出
根据新闻发布会消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在下半年适时推出按月提取公积金还商贷试点业务。
前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确定试点银行并和试点银行完成了商贷数据接口对接工作,完成中心内部业务流程和项目前期需求确认工作,试点银行和中心公积金业务系统软件开发公司均已完成按月提取公积金还商贷功能开发,目前在联调测试阶段,待测试结束后适时出台政策。
今年这些政策有了调整
●调整一:
调整靖江、泰兴两地二手房贷款模式
靖江、泰兴两地通过资金监管的二手房买卖交易,职工不用等到权证过户,凭买卖协议和付款凭证就能办理贷款。经过此次调整,全市所有市(区)均实现了二手房贷款模式的优化,进一步方便职工办理贷款手续。
●调整二:
明确“40、50”人员提取有关事项
允许无法领取就业创业证的职工凭打印盖章的《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办理提取,解决了无法领取就业创业证的“40、50”人员提取问题。
●调整三:
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
简化提取所需材料。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供租房合同(协议)和租赁房屋的权证复印件。
取消提取次数限制。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无次数限制,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办理时间。
开通租房提取线上办理。职工通过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或泰州通APP足不出户就能办结提取业务。
8项内容提前实现“跨省通办”
“跨省通办”项目被列入全市100个重点项目。目前,“跨省通办”8项内容(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已提前完成。“跨省通办”的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减少长途奔波,节约时间,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加优质、省心的服务。
此外,以往职工申请贷款除了提供住房抵押外,还需提供自然人担保。由于职工风险意识增强,职工在现行环境下很难找到相应的担保人,自4月6日起全面取消贷款担保证人,彻底解决职工办理贷款时找不到人担保的大难题,取消担保人大大降低贷款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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