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楼市再出新政,今天起,在市区买房未满两年的,不得进行买卖!还有...

住在泰州 2017-08-24 1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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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继3月楼市发布“泰5条”后,8月初又出通知:落实商品住房明码标价、严禁期房转让、捆绑车位销售等行为,到今天市住建局、物价局、国土局又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继3月楼市发布“泰5条”后,8月初又出通知:落实商品住房明码标价、严禁期房转让、捆绑车位销售等行为,到今天市住建局、物价局、国土局又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那么对于刚刚发布的新政,

有哪些是值得关注的焦点呢?

小编来敲黑板了,以下几处值得关注:

1 明确商品住房上市时限

政策内容:

购房人在市区购买商品住房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内容解读:

购买商品住房未满2年你就想上市交易,从现在起就不可以了。提及炒房客,刚需买房人简直咬牙切齿,所以新政的颁布,对于炒房客而言就是噩耗,这下房子要砸手上了吧!对于普通百姓而言,特别福音。关于两年的起算时间,还要关注相关部门的实施细则!

2 严格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

政策内容:

新开发项目因开发成本增加,确需要调整销售价格的,应重新申报,且距上次申报备案时间间隔不少于三个月,上调幅度不得超过上次申报均价的2%。

内容解读:

开发企业在调整销售价格的时候,除了申报备案时间不少于3个月外,上调幅度也有明确的规定,而且是从原来的5%调整为2%,这对于房价过快上涨一定会起到控制作用,对于买房人来说,应该是件好事。

3 规范商品住房预售行为

政策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分批、分次开盘变相囤积房源和捂盘惜售。

内容解读:

目的在于控制部分开发商将同期产品分次加推,且推出价格不一,甚至明明均为同期产品,却迟迟不加推的现象,从而保证商品房市场供应。

4 扩大商品住房价格备案范围

政策内容:

市区所有商品住房(含各类普通和非普通商品住房,下同)以及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销售价格全部纳入价格备案范畴(政府定价的政策性住房除外)。

内容解读:

把所有商品住房以及配套的车位、储藏间等纳入房价管理,说明政府从这几个方面也要介入管理,对于所有商品住房和配套产品的价格从政府层面进行平衡和协调,对于明显失衡的价格现象进行干预。

5 严格商品住房预售许可

政策内容:

商品住房项目达到预售条件的,应在30日内向相关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

内容解读:

部分开发商眼见楼市需求旺盛,而将手下的产品一藏再藏,尽管已经到了取得预售许可的条件,却迟迟不去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而这不仅会影响购房者的购房心态,也破坏了楼市的供需平衡,那么新政中要求商品住房项目在达到预售条件下,应在30日内申请预售许可,这对稳定楼市健康发展,平衡楼市供需关系有着极大的意义。

那么对于新政策的出台,业内人士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业内的声音:

新的政策出台了,估计相配套的实施细则以及政策解读还会在近期进一步明确。政策是政府的一个态度,是一种坚决贯彻了党中央指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政策精神;

在规范和管理房产企业经营性行为的同时,加大对购房人对购房的理性认知,让购房人更为理性的实施购买行为也很重要,只有两者共同助力,相信泰州房地产才会健康平稳发展。

作为吃瓜群众的你们,磕着瓜子,来谈谈你们的看法吧!欢迎投票!

附新政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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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